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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山区科协五措并举贯彻落实《遂宁市机关党员干部工作(生活)时间“十不准”规定》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5日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确保船山区科协全体工作人员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把《遂宁市机关党员干部工作时间“十不准”规定和生活时间“十不准”规定》落实到行动上,真正做到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令行禁止,区科协五措并举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1月8日下午,区科协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会议,方世刚主席传达学习了《遂宁市机关党员干部工作时间“十不准”规定》和《遂宁市机关党员干部生活时间“十不准”规定》的通知精神,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按照两个“十不准”来严于律己;要树立大局和全局意识;要增强窗口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在工作中杜绝“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提高工作积极性、自觉性,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群众提供全方位,优质、快捷的服务。
二是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两个“十不准”规定要求,从工作纪律、仪容仪表、行为规范、服务规范、廉洁自律等方面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将学习贯彻两个“十不准”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签订公开承诺书。区科协与每一位党员干部签订《区科协机关党员干部工作(生活)时间“十不准”承诺书》,将责任落到实处,强化教育,警示提醒。
四是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将两个“十不准”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机关环境。
五是制度上墙时刻警示。区科协在每个办公室将《遂宁市机关党员干部工作时间“十不准”规定》和《遂宁市机关党员干部生活时间“十不准”规定》印制上墙,确保该规定入脑入心和知晓率达100%,以达到人人知晓、人人遵守、人人践行、时刻警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