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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政府购买《2018年遂宁市全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5日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遂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政府购买《2018年遂宁市全民科学素质
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服务的公告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意见》(遂府函〔2012〕113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遂府办函〔2013〕177号),2018年,市科协拟面向各社会组织、移动通信网络公司购买遂宁市全民科学素质竞赛活动服务项目。现公告如下:
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遂宁市科协负责组织实施。
一、项目内容
面向青少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科普报告、校园科技知识、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科普知识普及,激励青少年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实践,通过科普知识在线PK大赛提升青少年参与积极性和兴趣。
面向农民,通过微信公众号及短信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农业前沿科技成果,提升农民创新、创业、就业、务农能力;宣传创新促进农村发展的新观念、农村双创典型人物事迹,提高农民对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关注度和学习动力。
面向城镇居民,以微信公众号及短信互补结合的方式,宣讲各级政府双创政策措施,展示创新成果、各类众创空间及公共平台,激励大众创业创新热情,开展食品安全、保健养生等群众关注的性科普宣传活动;结合民生热点和公众关注焦点,为城镇居民提供及时便利的科普服务。
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以微信公众号为基础开展科普展览、心理卫生健康讲座等线上科普活动;通过短信普及科普知识,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积极参与科普公益事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
承接购买“遂宁市全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项目的社会组织或企业,在市科协提供的“公民科学素质学习”程序的基础上开发小程序进行趣味答题,并通过本单位的微信公众号和“遂宁微科普”公众号进行对接,配置测试终端进行后台监管,在线PK的同时寓教于乐,实现线上推送每周四次(周二、周四、周六、周日各一次);采用短信平台将“公民科学素质学习”程序中的科普知识点向手机用户进行短信群发宣传,发送短信72万条,并在公共场所、营业场所做好宣传展板和宣传资料发放工作。
二、项目周期
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
三、申报条件
(一)社会组织申报条件:
1、在遂宁市境内并经市、区(县)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登记且上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
2、社会信誉良好,评级在aaa以上社会组织优先。
3、具备提供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等相关业务资质。
4、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社会组织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6、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7、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移动通信网络公司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流程
(一)公示公告:市科协通过遂宁市科协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项目公告。
(二)项目申请:有意参与的社会组织在2017年6月22日18时前直接向市科协申请。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技术方案、项目申报书、经民政部门或企业主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登记证书副本及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及资质审核文件一式三份)必须于项目申报周期内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审签约:市科协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书的规范性、可行性及预期目标进行评审确定承接单位、签订合同。
(四)项目实施: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经市科协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项目均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项目完成后,实施机构应主动接受市科协的监督和第三方评价。
项目申报地址:遂宁市科协(环岛商务中心5206室)
联系电话:2988269(联系人:祁文彬)
遂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6月15日